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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三十八章专辑发行的那点事(1/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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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首歌的翻唱权,翻唱一次的价格在几百到几万不等,甚至要是永久性的版权,买回去改编,然后自己出专辑的话,传唱度高,质量好的歌曲,一首歌的价格要上百万都有可能。

当然,要是正常的情况的话,一般是在十几万,几十万。

而这个版权费如果不是归某个唱片公司所有,一次性买断的话,又涉及到词、曲作者分账问题。

编曲、乐队和制作人是在制作歌曲的时候,已经付过钱了,所以他们不算在内。

国内发行实体专辑之后,除了要先扣除唱片公司等各方服务费、成本等费用,也就是编曲、制作人,歌手签的唱片公司这些。

之后还有负责发行的唱片公司,一般这些人要拿走一张专辑百分之八十五的收益,而词、曲作者只有百分之十五,要是词曲不是同一个人,两人一般是对半分,也就是说每个人最后也就是百分之七点五的收益。

这种分配方式,也是实体专辑为什么一下子就被数字专辑击溃的原因所在。

数字专辑,歌手所在的公司与发行的平台一般是七三分成,影响力极大的,如章珏这种,直接是九一分成。

因为章珏的歌不仅是给平台带来收益,还能够引来流量,你要是不拿下,别的平台会给出更优惠的分成,最后就是眼睁睁的看着无数粉丝跑别人那里去了。

两种一对比,就知道哪种方式对歌手更划算了,没有那么多中间商经手,虽然专辑的价格下来了,但是歌手能够分到的反而更多了。

而翻唱权这种就像是专利技术一样,你用了我的专利,就给我交专利费用,版权在谁手里,给谁钱就行了,如果是歌手握有版权的话,一般词曲作者也是对半分。

像高桥孝和中孝堂两人所要的翻唱权,其实是想要买下版权,然后回去自己改编,发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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