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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1章 除妖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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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是。白千鹤东西吃完了,话也问完了,再没有什么留下的理由。白千鹤站起身,抱拳道:“我白千鹤纵横江湖十载,见过许多英雄,也见过无数宵小。妹妹智勇双全,当得起少年英才这一句赞。能遇到妹妹是白千鹤之幸,但是,江湖人士不和官府打交道,妹妹既是朝廷中人,那我们就此别过。后会若有缘再见,只要妹妹还愿意和我们这些人来往,为兄亲自赔妹妹和未来驸马一顿喜酒。”

白千鹤说完,就要离开。李朝歌没有阻拦,在他出门的时候,突然问:“你替人跑腿偷东西,不过是为了钱财。若我能给你更多呢?”

白千鹤没有回头,轻轻笑了笑:“江湖和朝堂井水不犯河水。承蒙公主看得起,我一介小贼,不敢入公主的法眼。”

李朝歌点了点头,随意问:“江湖是什么,朝堂又是什么?”

这一句话把白千鹤问住了。他呆了片刻,道:“江湖就是江湖,朝堂自然是官府。”

“江湖行侠仗义,官府亦为民伸冤;江湖打打杀杀,朝堂之上,杀人不见血的战争亦无处不在。当江湖侠客,救得是一人,一物,一方百姓。唯有朝堂,才能救天下。”

白千鹤被说的笑了,他转身,看着李朝歌,挑眉问:“之前不知姑娘是公主,多有失敬。如今你如愿以偿,父母也认了,公主也当了,以你的武力,以后无论宫廷还是后宅,再没人能伤你。你已经得到一切,为什么还要留着我?你到底想做什么?”

对此,李朝歌只是轻轻一笑。她慢慢抬起眼睛,她眉眼如画,眼角飞扬上挑,颇带着一股艳劲儿,而眼睛里的光芒,却明耀灼目,悠悠不绝:“谁说,我要回归后宅了?”

她费尽心机当公主,竟然不是为了荣华富贵?白千鹤正要说什么,外面忽然传来走路的声音。白千鹤一凛,立刻要施展轻功离开。李朝歌冷冷瞥了他的位置一眼,毫不留情道:“回来,把你的橘子皮拿走。”

白千鹤跑都跑远了,又颠颠返回来,收起橘子皮继续跑。

白千鹤走后没多久,门外传来笃笃笃的叩门声。几个宫女站在外面,低声问:“公主,您在里面吗?”

李朝歌不紧不慢地把茶喝完,说:“我在。进来吧。”

宫女们推开门,低头对李朝歌行礼:“公主,天后请您过去。”

李朝歌知道她这边换完衣服,天后肯定很快就会来传她。李朝歌并不意外,她放下茶盏,起身道:“有劳,走吧。”

李朝歌出门,去见天后。前殿中,天后正在看一本册子,听到宫人禀报,天后合上册卷,抬起头笑道:“朝歌,你来了。”

天后先前看到李朝歌的脸,就知道她换一身衣服一定会极美,但即便早有准备,眼前的景象还是大大冲击到天后了。面前的女子青春年少,风华正茂,她眉眼如画,乌发雪肤,眼角下的泪痣若隐若现。柳叶眉加泪痣,这样的长相放在别的女子身上应当是极苦情、柔弱的,然而李朝歌眼角上勾,瞳仁极黑,她的气质又冷淡强势,瞬间显得明亮耀眼,美艳的咄咄逼人,连泪痣都变得杀气蓬勃。

天后目中生出赞叹之色。她再一次在心中感叹,她已经老了呀。

李氏有胡人血统,可是武家却是并州人氏,纯正的汉人。武家几个姊妹,清一色鹅蛋脸,柳叶眉,樱桃唇,观之温柔可亲,妩媚娇艳。也正是因此,天后才能从昭仪做到皇后,和皇帝育有两子两女,始终盛宠不衰。

她能走到今日的位置,自然是因为聪明的头脑和出色的政治能力,然而最开始得宠,却是靠了长相。

天后的几个子女中,太子李善、赵王李怀全部随了李家,连身体、性情也如他们的父亲一样,大病小病不断,特别容易疲惫。小女儿李常乐体质像天后,天生精力充沛,活泼健康,但长相却像姑姑,完全没有遗传到武家这边的特点。唯有李朝歌,是各方面都最像天后的。

天后越看越喜欢。一别十年,如今大女儿平安归来,天后也恨不得加倍补偿这些年缺失的母爱。她示意李朝歌坐到自己身边,握着李朝歌的手,轻声问:“刚才仓促,没来得及问你这些年的经历。这几年,你住在哪里,有没有受苦,有没有被人欺负?”

李朝歌不擅长处理感情关系,天后提问,她就认认真真地回答:“小时候的事我记不清了,听周老头说他六岁捡到了我,十二岁之前我们居住在屏山,后来遇到一些事情,他带着我搬到十里大山黑林村。习武难免要吃苦,但山里生活不便,危机四伏,吃苦是应该的,不肯吃苦才要丧命。被人欺负……这倒没有。”

李朝歌说的是实话。周老头从小秉行一个原则,被人欺负就是自己无用,练强了重新打回去,哭哭啼啼请家长出面,简直是绝世大孬种。李朝歌很小的时候被人嘲笑无父无母,后来她武力变强,谁敢惹她她就把谁揍成猪头,小时候的仇自己一一报了,也不算被人欺负。

天后听到这些话,心中又酸涩又感慨。李常乐和太子兄弟从小过得是什么日子,而李朝歌又过着什么日子。相较于洛阳公卿子弟,李朝歌完全生活在另一个世界。

天后记得李常乐八岁的时候不会写字,被夫子打了下手心,哭了三天三夜,皇帝、太子、赵王还有武家、裴家、长孙家,轮番送礼,千方百计哄李常乐开心,好容易让李常乐重新笑了出来。而李朝歌呢,能坦然地说出“吃苦是应该的,不肯吃苦才要丧命。”

天后心中叹息,她又问:“听说今日是你救了圣人。你为何力气这么大,能徒手扛住妖熊的攻击?”

“它不算什么厉害妖怪。”李朝歌语气十分不在意,说,“我们居住的小山村,外面怀绕着黑森林,背后靠着十里大山,家家户户都靠打猎为生,五岁小儿都可杀狼。剑南雾气重,山里多精怪,我从小跟着周老头进山,见过不少危险的妖怪,那个黑熊精只是力气大而已,算不得什么。”

天后再一次叹息。不过李朝歌的话她是信的,朔方之变时他们选择去剑南,本就是看重了那边倚仗天险,道法昌盛,有不少隐士大能。听李朝歌的话音,她被高人收养,还从小在一个与世隔绝、武道非凡的山村长大。村子里自己人可能察觉不出来,但是放到外面,恐怕各个都是绝顶高手。

五岁杀狼,这绝不是普通孩子能实现的。

天后试探问:“不知收养你的侠客和村庄在何处?他们收留了你,还庇佑你长大,合该赐下封赏。”

李朝歌摇头,说道:“周老头在我十四岁的时候就消失了。村子被山林围绕,黑森林是不毛之地,多年来少有人能活着出来。外面人进不去,而村子里有祖训,除非天罚否则不得离开故土。所以,赏赐恐怕送不到他们手里。”

天后本是随便问问,听到李朝歌的话,她知道这样的异人最难拉拢,便打消了招揽的念头。不过,天后倒注意到一些细节:“你非但会武功,还会杀妖?”

李朝歌细微颔首,诚实道:“不算会,勉强能杀而已。”

天后早就听侍从转述了后山的事,依侍从的描述,天后可不觉得李朝歌“勉强”。天后心中隐约生出一些念头,然而现在还太早了,天后温柔笑着,对李朝歌说:“有一技傍身是好事。我虽然心疼你吃苦,但是看到你能保护自己,放心去任何自己想去的地方,又觉得欣慰。女子天生势弱,离了后院和丈夫,什么都不是。但是你不一样,以后无论你嫁给谁,阿娘都不必担心驸马欺辱你。”

或许,反而要担心驸马被李朝歌欺辱。

李朝歌没有接话,可是神色十分认同。她就知道天后是不一样的,天下女子中,李朝歌唯独佩服天后。有些话李朝歌只愿意和天后说,也唯有天后,能理解李朝歌的想法。

剥离母亲身份,李朝歌是真的钦佩这个女人。李朝歌后来称帝是靠了武力,而天后称帝,每一个脚印每一次推进,都是靠自己的头脑和政治能力。

百年一明君,千年一武氏。李朝歌也不知道,如果她的母亲没有自己称帝,如果母亲没有迈出那一步,给她展示一个女子能够达到的高度,创造的风光,她还会不会生出入朝为官、自立为帝的想法。或许她的一生,也只是夫贵妻荣,相夫教子,和李常乐、裴楚月并没有区别。

天后打量着李朝歌,越看越觉得这个女儿给她的惊喜大。当年丢失后,天后本以为此生母女情分已断,谁知,十年后竟然还能再见。

天后给她整理一下臂弯的披帛,笑着问:“我记得你小时候最喜欢黄色,衣服要黄色的,连水果也只吃黄色的。今日怎么没穿黄色的那套?”

李朝歌拧眉,她小时候喜欢黄色?完全记不清了。李朝歌如实说:“我不记得了。如果母亲喜欢,我现在去换?”

“不用。”天后道,“我不过随便一提,哪儿还能让你去换衣服?唉,我只后悔这些年不知你下落,没能陪着你长大,连你如今的喜好都不知道了。”

李朝歌不知道该如何接话,她踌躇一会,试探地说:“我走失后,六岁前的记忆很多都模糊了,要不然不至于这么多年流落在外。但无论如何,我总是母亲的女儿。”

“也是。”天后很快看开,说,“你都十六岁了,喜好怎么可能和六岁时一模一样?没关系,以后我们相处的时间还长,慢慢再记就好了。”

李朝歌心生感动,她想起自己前世做的事情,越发愧疚。她正要说话,外面传来宫人的禀报声:“太子殿下至。赵王、广宁公主至。”

苍穹漆黑似墨,稀疏的星子散落在天幕上,光芒黯淡,时有时无。夜空之下,十里大山连绵起伏,盘旋不绝,密密麻麻的森林覆盖其间,如一只潜伏的巨兽,隐秘又危险。

山里不同于城镇,一到入夜就没有声音了。唯有几盏星星点点的灯光散落在山脚下,那是十里大山仅有的村子,黑林村。

黑林村外被黑不见底的森林包围,故而得名黑林村。这个村子里人不多,靠打猎为生,粮食、衣服自给自足,如果有什么实在做不出来的东西,比如灯油,就只能去最近的城镇买。去城镇要穿过黑森林,十分危险,所以夜里燃灯,在黑林村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情。

黑林村西南角,最靠近黑森林的地方,伫立着一个孤零零的小院子。这个院子不大,围墙也是东补一块西补一块的,看得出来日子并不富裕。此刻院落正房关着窗,房里黑漆漆的,一点声音都没有。

今夜无月,桌子上油灯早已干涸,房间里伸手不见五指。李朝歌躺在床上,眉毛紧紧颦着,睫毛剧烈地颤动。她忽然全身一颤,猛地睁开眼睛。

李朝歌大口大口喘气,她睁开眼睛瞪了好久,才意识到自己还活着。她慢慢爬起来,眼睛扫过四周,暗暗警惕。

这是哪里?她被人关押了吗?

李朝歌本能地调动真气护体,这样一调她吓了一跳,李朝歌连忙运行大周天,发现自己全身无伤,可是真气却没了。

也不能说没了,只能说非常微弱。李朝歌伸出手,发现她的手指变细了,上面还有砍柴留下来的细小伤口,根本不是后世那双养尊处优、杀人如麻的手。李朝歌赶紧去地上找镜子,隔着粗糙模糊的铜镜,她看到一张熟悉,却稚嫩的脸。

李朝歌惊讶,不可置信地抚上自己的脸。这时候她环顾四周,慢慢想起来,这是黑林村,她去东都恢复公主身份之前,和周老头住的地方。

李朝歌觉得匪夷所思。她是练武之人,死前已经突破至臻境,非常明白裴纪安那一剑刺穿了她的心脏,她绝没有活下来的可能。可是,此刻她又真真切切站在地上,身体、脸庞都变小了,连武功也退回了年少时。

只有一个解释,那就是她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重新活过来了,而且重生到少女时期。看她体内的真气,估计现在只有十五六岁。

李朝歌扶着桌子,缓慢地坐到塌上。她怔怔盯着镜子里的人,不无感慨地想着,原来只有十六岁。

前世十六岁时,她还不知道自己是公主,只以为自己是一个乡野丫头,父母不详,身份不明,没形没状地跑在大山里,成日和黑森林的毒虫野兽打交道。她也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,只隐约记得小时候有人在她耳边喊“朝歌”,她便以为,自己叫朝哥。

周老头没说过她的来历,李朝歌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,也从来不问。小时候有孩子嘲笑她没有爹娘,被李朝歌打了一顿,之后再也没人敢说了。

她像一个男孩子一样风风火火地长大,从小挑水劈柴,烧火做饭,被周老头磋磨的特别糙。说来也奇怪,她从没有刻意练过武功,可是她八岁起能打的全村小孩子不敢还手,十岁就能跟着大人去黑森林打猎,十二岁起,就能独自进山了。

要知道,打猎十来年的行家老手,都不敢一个人进十里大山。可是李朝歌小小年纪就被周老头扔到山里砍柴,她最开始摔得鼻青脸肿,后来,慢慢也就习惯了。

十四岁那年,李朝歌已经可以独立放倒一头熊。她扛着熊皮回来的时候,发现周老头不见了。家里只留下一本没封皮的书,和十个脏兮兮的铜板。

周老头消失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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