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百二十四章:土司制度、无当飞军、棉花(1/3)
西南地区大多都是山区,地形崎岖不平,群山之间能够适宜人生存的土地很少,一般都是河谷,或者是小盆地。
群山既给部族提供了水源,也提供了屏障,跨越群山来攻击通常是很困难的,但是也一定程度上隔绝了他们与外界的联系。
因为西南地区独特的地形,使得当地的人口分布星罗棋布,交通不便隔绝人的往来,在当地逐渐形成了一套政治体系,形成了一个个大小不一的部落,而这些部落他们还保留着比较古老的文化,并没有步入封建制,基本都是处于奴隶制中,甚至还有原始部落。
但是他们所在的土地已经被中原王朝控制,中原王朝需要这些土地作为屏障,或是利用这些土地的资源,于是为了管理这些部落,便将其统领封为土司,这就是土司的由来。
唐、宋时在西南、华南等少数民族地区设置过羁縻府、州、任命当地土著首领为世袭的刺吏、知州。
元朝时期,“以土官治土民”的办法被完善了一些,也正式确立了土司制度。
在地方,以宣慰使、宣抚史、安抚史、招讨史、千户、百户等官职封赠各族首领,土官的职类、承袭、贡赋和征发等遂形成一定制度。
土司制度比较复杂,概括一下土司,便是“世有其地、世管其民、世统其兵、世袭其职、世治其所、世入其流、世受其封。”
明朝时期,土司制度发展到鼎盛期,明朝以“内外分野”的土司制度来管理地方各族。
《景泰云南图经志书》记载云南布政司行政建置曰:“直隶府、州、司凡二十九,外夷府、州、司凡十七。
内外分野制度比较复杂,大概的意思便是在设置直辖地区,以为中心之本,外围分封诸夷,有一点类似当初周天子的分封。
这些外围设立的府、州部落,在其他部落叛乱之时,或者是发生外地入侵之时,需要出兵由中央将校带领出战平定战乱。
在原本的时空之中,诸葛亮当初平定南中之后,实行的制度其实就比较像是土司制。
南中平定后,诸葛亮将南中四郡益州、永昌、牂柯、越巂设为六郡,皆以当地人或将领统领。
有人曾劝谏诸葛亮留兵镇守,但诸葛认为这有不妥,提出了三不易。
其中第三不易说的正是:“又夷累有废杀之罪,自嫌衅重,若留外人,终不相信。”
当下太平道的第一目标,是要先稳定南疆的部落,分化益州豪强世家的力量,然后将益州豪强世家力量削弱到无法再影响益州局势之后。
土司制度一直到了清朝才被逐步废除,实行改土归流。
对于现在的益州南疆来说,土司制度不是一种最好的制度,但是无疑是一种最适合的制度。
设置流官,实行郡县制,确实是最好的管控方式,但是益州的实际情况,还有各部落的实际情况,使得郡县制的实行难度很大。
那些部族虽然一定程度上受到汉文化的影响,但是他们无论是生活习惯,还是各方面的风俗都和汉地的人大不相同,难以融合,只能靠着时间慢慢融合。
改土归流其实早在明朝时期就一直在推行,只是进度缓慢。
直到清雍正时期,改土归流才彻底推行,而在推行的过程之中,无疑是用鲜血来为改土归流铺路。
那些土司长久以来享受着权益,部落民根本没有人权,很多部落之中,普通的部落民只是土司的奴隶,土司的私产。
所以要想改土归流,以流官来管理这些夷人部落,必将要用鲜血来确立这一制度。
那些掌管着部落的部落首领可不会坐以待毙,等着你将他们全部诛杀。
改土归流以后是必须要推行的,但是绝不是现在,现在土司制才是最适合益州南疆的制度。
现在许安没有时间去管理西南,他主要的精力都放在了汉庭和魏庭身上。
西南之事错综复杂,不是一时半会便可以解决的。
许安制定的治理南疆方略基本上可以是说抄书,而抄的书,正是诸葛亮当初在南中实行的制度,还有后世的土司制,再加上一些他在北境管理南匈奴和鲜卑、乌桓等部落的经验。
原本的时空,历史上,诸葛亮将南中上万户劲卒、青羌、部落民迁移到了益州的腹地,将其分成为五部,号为“飞军”,也就后世极为出名的“无当飞军”。
南疆三郡本就人口不多,一下抽走上万户人,无异于釜底抽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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