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2节 京中大审(4)(2/5)
“那是陈湖,不干小人的事。”
“莫非你就没有替人写过状子?”
“那是有的。”杨乃武说,“只限于替人写状子,从未走动衙门,说合官司。”
这就是了,只写状子,不走衙门,当然就是在和刘锡彤硬碰硬的平理论法,这就无怪乎会结怨了。“我再问你,”刚毅直截了当的问他,“你得罪了县官没有?”
“有的,还不止一次。”
“说来听听?”
“一次是县官浮收漕粮,乃武纠合同道,上书请命;还有一次是县官想把文庙的大松树砍下来给富人建屋,本县士绅大为不满,于是委托乃武写了公禀,上呈省里,方得制止。为这两件事,刘大人对乃武颇为不满。”
由这番作证,也可了解到杨乃武平日绝不是个安分守己,谨饬自持的读书人,他的被祸也是有来由的!
“你的花样很多!”刚毅直抒所感,“案子如此重大,一定要多问、细问,才能根究真相。你今天的口供,自己仔细看一看,如果笔录不符,当堂声明,准你改正。若是以后再问,口供和今天不符,你可小心着,这里问案也是可以动刑的!”
“是,是,乃武不敢。”
在杨乃武之后,是爱仁堂的老板进京了,本来传唤的是钱坦的弟弟钱恺,因为有病在身,无法到案,由兄弟两个的老母亲钱姚氏出面俱呈,愿意带堂上的一个小伙计,叫杨小桥的,进京作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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