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八章(3/4)
江丛羡是一年后回来的,不是回来接他离开这里的,而是一个人,在某个夜晚偷偷跑回来的。
脏到结成块的衣服和身上的伤口黏在一起,扯一下都能掉块皮。
他连鞋都没穿,就光着脚,也不知道走了多远才走回来,脚底全破了,血肉模糊的。
那个时候他的精神就已经开始恍惚了。
说胡话,整夜整夜的抖。
听说他们走后没多久,明月姐就去世了,狂犬病走的。
而江丛羡发生了什么,没人知道,他不肯说。
也不是不肯说,是那个时候的他已经无法集中注意力去说出一句完整的话了。
年老些的长辈说他是被恶鬼附体了。
后来还是附近诊所的医生告诉蒋苑:“他这是病了,精神上的病。”
江丛羡在家待了半年,才逐渐恢复正常。
也不能算正常。
至少和从前比起来,他变的太可怕了,阴沉偏执。
蒋苑是后来才知道的,江丛羡变成今天这样,都是拜林望书的父亲所赐。
后者赞助了一个女学生,从她的高中到大学,所有的学费都是他赞助的。
原本只是很简单的做慈善,可当他第一次见到江明月的时候,这一切就变了味。
林有为爱上了这个比他小七岁的女孩子。
他本来就是一混帐人,做慈善也只是为了哄老爷子高兴。
他往下还有一弟弟,比他能干,也比他聪明,但没他好命,迟了两年出生。
老爷子是个非常传统的人,哪怕大儿子再混帐,再不堪,但他到底是长子,是大的那个。
所以从小到大他对林有为都是明显偏爱一些,甚至连公司也全部给了他。
小儿子一点也没分到,还因此气的离家出走了。
可是那又怎样,林有为对这个弟弟没什么好感,处处比他优秀,还不是不得宠。
也多亏了老爷子对他的溺爱,所以将他养成了一个废物。
暴力,占有欲强。
他这辈子除了女儿,最爱的就是自己。
但他没办法接受别人不爱他。
所以当那个女学生没有丝毫犹豫拒绝了他的时候,他才会心生暴戾。
才会在她死后,把所有的气都撒在她疼爱的弟弟身上。
他折磨他,往死了折磨。
多痛快啊。
窗外在下雨,男人接到电话,语气慌张:“什么,望书发烧了?”
“在哪个医院,我马上过去。”
他很着急,扔了手里带血的木棍就走了,甚至连门都忘了关。
也多亏了他那个三岁的小女儿,所以江丛羡才能活着逃离那里。
江丛羡一直觉得,林有为能把对他姐姐的恨撒在他身上,他为什么不能把对林有为的恨,撒在他女儿身上。
很公平不是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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