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3章 好大!(2/4)
但,妖族妖身强大,筋骨强健,灵智却低,又妖心散乱,难以凝聚,一团散沙;
人族个体弱小,将坚爪、利牙,退化成手指、针扎可破的体肤,婴儿出生十年依旧弱得可怕,却换来三界种族里最高的灵智。
洪荒开辟之初,三千神魔争战不休,龙族天生强悍好战,最后成为三界霸主,之后岁月里,魔族、鬼族、巫族、妖族三翅金乌,哪个不是天生强悍,像巫族当初雄霸三界,占下的地界比人族现在还大,龙族称雄都多少年前的事了,“真龙天子”的说法依旧有在人族流传,哪一个都比人族强。
但人族,就是凭着这些普通兵将,硬是在四大部洲站稳了脚,人族聚居之地,猛兽退避三舍,那些天生就至少地仙境的猛象一族,硬是被普通人族从南瞻部洲,赶到了西牛贺洲,最后又从西牛贺洲,赶到了北俱芦洲那样的蛮荒之地。
白绝一开始,也曾觉得,天兵天将,有些不如自己想象的强,一个个竟然同凡间一样,竟然都不是仙人、甚至还有的是流民招募,种种弊端,犹如人间王朝一样。
但在这方世界待久了,在天庭看的“史书”多了,也就知道了自己是“身在山中不识山”了。
人族强不强?
在白绝眼中,是很弱的,十万天兵天将,简直就是个笑话;
但在洪荒万族心里,听到人族兵锋,却能吓得小妖不敢夜啼,便是地仙境、天仙境的妖怪跑去人族搞事,开始可能扰乱一方,但不用多久,就算没有人族高手过来斩妖除魔,单只靠那些普通人族,利用智谋,也多半能把那些脑子不灵光的妖怪给抽筋扒皮、吃肉炖骨,下水都给你炖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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