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九章 金城条约(3/4)
人类的历史是以血缘为传承的,所以名义上也就有了高低贵贱之分。整个人类史上,直到近代,除了喊出“王侯将相,宁有种乎”的中国,其余诸国,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,都是以出身来分贵贱的。
新罗人也是如此。
新罗的骨品制度,简单来说就是新罗贵族按血统确定等级身份及相应官阶,不同骨品不通婚姻。骨品世袭不变。这一制度按个人骨品即世袭血统决定受尊敬程度,根据不同等级分别制定出担任官职的最高限度,达到一定骨品等级的,才可以授予一定的官职,
新罗国的统治集团是由三姓王族和六部贵族(崔、郑、李、薛、裴、孙)组成,朴、昔、金三家王族地位最高,称为“圣骨”(第一骨),大小贵族依次分为“真骨”(或第二骨)、六头品、五头品、四头品等四个等级。
其中决定骨品的不仅有父亲的身份,还有母亲的身份。所以“圣骨”和“圣骨”的孩子才能叫“圣骨”,而“圣骨”和“真骨”的孩子只能算“真骨”。
后世的“贱骨头”的说法便由此而来。
要想保住骨品,只能近亲结婚,所以新罗王室多是哥哥娶妹妹,叔叔娶侄女。金白净的父亲铜轮太子便娶的是自己的亲姑姑。
但学过进化论的都知道近亲结婚的危害,所以到了金白净这一辈,妻子摩耶夫人就只生下一个“圣骨”女儿金德曼,至于其他庶出的子女,不论年纪、排行,是没有资格继承王位的。而整个金氏家族、朴氏家族、昔氏家族,除了金德曼几岁的堂妹金胜曼,竟然都没有“圣骨”了。
所以要立谁为太子就成了难题。
理论上讲,只有金德曼可以继承大位。
金德曼年十七岁,并无婚配,姿质丰丽,性格宽厚仁慈,聪明机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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