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一章 司法权利(4/5)
整个潘府大院,鲜血流成小河。缇骑将诛杀之人的脑袋聚在一起,有土丘那么大。
可以说缇骑用潘府上下二百多人的脑袋,建立了自己的赫赫威名。
缇骑四出,将拱卫亲军府的名头宣广至河北的每个角落,陆贞也在信都和杨元弘、陈孝意斗智斗勇,争夺案件办理的每一分权利。
这案子定下三家会审,大的方向都确定了,但小的地方,尤其是权利有交错的地方,则是含糊不清。
按道理来说,刑曹和督察署介入,案子,尤其是这些高官的案子,得三家一起处置。
但实际上北镇抚司早就审完了。有诏狱的酷刑开道,什么样的敌人不开口,什么样的案子办不了。
拱卫亲军府利用条件,独办案件,刑曹和督察署根本插不上手。
刑曹要查什么,拱卫亲军府这里都查完了,人也在对方手上,你还能干什么。
拱卫亲军府这边查到的东西,几乎不和对方交流,每天不是抓人,就是各种案卷直送到卫公府。
两家完全成了看客。
督察署的监督权利,本就是针对文官的,双方两个系统,亲军府根本不认,督察署也奈何不了对方。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